敬愛的捐款人,平安:
感謝您對國內外弱勢兒童與家庭的關懷與協助,您的參與,就是關心與支持的力量,一起承載了孩子的未來與成長。
70年來,家扶基金會秉持著誠信原則,對於您的每一筆捐款,謹慎且妥善運用於弱勢兒童福利服務上,並如實記錄、開立捐款收據以茲徵信。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除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外,本會須主動公開捐贈者之姓名及捐款金額,為因應相關法規規範,倘若您不希望公開捐款資訊,敬請下載公開資訊意願聲明書,填妥後拍照、掃描、傳真等方式回傳至信箱;若您未主動回覆,將視為同意公開個人捐款資訊以利徵信。
信箱:ch@ccf.org.tw
電話:(04)7569336
傳真:(04)7569332
※捐款資料查詢
※相關法規請參考財團法人法第25條。
※若您同時以數個名義捐款,請須個別填具聲明書。
※提醒您,捐款後因需要人工入帳作業時間,需至次月才能上傳官網進行徵信。公開後之徵信紀錄若日後有變更捐款人抬頭、捐款金額異動等情事,系統無法自動更新徵信內容,請以「年度捐款收據」或「上傳國稅局資料」為主。
捐款之手續費由本中心支付,詳列如下(建議您儘可能選擇低手續費支出的方式):
親自捐款-手續費每筆 0 元
支票捐款-手續費每筆 0 元
銀行存簿轉帳-手續費每筆 6 元
郵局存簿轉帳-手續費每筆 10 元
信用卡轉帳? 一般信用卡:刷卡金額的1.75%
美國運通卡:刷卡金額的2.15%
大來卡:本會無法使用
中國信託「家扶公益卡」:刷卡金額的1.75%;另,申辦家扶公益卡,中信回捐200元給本會,並以您的名義回捐刷卡消費0.5%回饋金。
郵政劃撥-手續費每筆15~20 元
若您關心受虐兒,願意每月捐款500元,即可成為本中心兒保之友,兒保之友捐款係運用在協助受虐兒童、少年脫離被虐待的惡夢,並使其能獲得心理復健輔導,使兒童及少年所受的傷害能儘速得以撫平。
各界的捐款如果有指定用途,我們一定依指定用途來使用,若未註明則會運用在最需要經費的服務方案上。
改為郵政劃撥-帳號:00271389
戶名:家扶基金會彰化分事務所
請註明捐款人編號、用途及告知原本捐款方式停止,改為劃撥方式。
改為信用卡轉帳-請下載【信用卡授權捐款單】或來電(本中心分機116王小姐)索取。
改為銀行及郵局存簿轉帳-請來電索取【ACH自動轉帳授權書】。
凡兒童未滿18歲,其家庭收入不足以維持兒童生活正常需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父母雙亡。
(2) 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出走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者。
(3) 父母雙存,但父母其中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患嚴重之精神疾病,無法正常生活者。
嚴重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致無法工作者。
經判刑在獄,刑期尚有兩年以上者。
患有非短期可以治癒之嚴重疾病者。
(4) 父母雙存,但因年老或謀生能力低,無法滿足子女最低生活需要者。
有需要協助的民眾可以直接與本中心聯絡,我們的社工老師將會提供給您更清楚詳盡的資料。
為協助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更完備的實習教學,本中心提供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暑期實習。
實習申請時間—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行文至本中心申請,於2022年2月1日至3月4日截止,並於3月19日(六)舉行面談決定實習人選。
實習申請資格
接受大專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學生之申請。
在校期間曾修習社會福利導論、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社會工作研究法、社會工作方案設計、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會福利行政、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服務、社會工作督導與管理等課程。
對兒童及家庭福利服務工作有興趣者,並有強烈學習動機者。
實習窗口:孫皎容社工督導 04-7569336。
信用卡轉帳-請下載【信用卡更正授權書】或來電索取或來電本中心出納王小姐(分機116)更正即可。
銀行及郵局存簿轉帳-請來電索取【ACH自動轉帳授權書】,填寫後再寄回本中心
當發現兒童及少年遭受不當的對待,如身體的虐待、性侵害、生活缺乏照顧時,可直接撥打「113」婦幼安全專線,或撥打本中心通報受虐案件,將會有社工人員前往調查與協助。
媒體報導的個案是本中心所扶助的眾多受助家庭之一,其他還有許多類似這樣的個案需要大家關心,為使資源不致過於集中,我們並不建議您指定捐款給特定個案,如此其他貧困受助者才有機會在大家的關懷支持之下,早日改善困境。
(1) 只要您具備熱心助人的特質,且時間能和本中心的服務配合,並願意參與有關的義工訓練,及遵守志願服務的有關規範,就有機會擔任本中心義工,竭誠地歡迎您加入義工行列。
(2) 謝謝您的愛心及參與義工服務的意願,您可直接打電話與本中心洽詢即可。
很感謝您的愛心及惜物的精神。若有需要,您可直接郵寄或送至本中心。若不需要,建議您轉詢問其他育幼團體(可至內政部兒童局網站查詢),可使更多兒童受益。
為確保捐款實際並適當地用於需要幫助的兒童或家庭身上,以保障捐款人權益,建議您留意以下3點:
(1) 捐款前先確認該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是否已向政府登記立案。
(2) 捐款後有扣抵所得稅的捐款收據。
(3) 捐款確實用在社會福利服務的工作上。
若對於這個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不了解或不放心,可親自走訪,以了解實際的工作狀況。
謝謝您願意提供本中心扶助兒童課後輔導機會,請您直接與本中心聯絡,並告知您可以提供的輔導項目,我們的社工老師將提供更多相關訊息給您。
親自捐款-當場立即開立收據。
支票捐款-本中心將支票入帳後約3個工作天寄出收據。
郵政劃撥-大約繳款後3週。(本中心收到郵局寄來的劃撥單後,約3個工作天後寄出收據)。
信用卡、銀行轉帳-收據是整年度開成一張,將於隔年3月底至4月中寄出。
可以,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二款:「捐贈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捐款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者可扣除所得稅。」
請來電本中心出納王小姐(分機116)或email至ch@ccf.org.tw告知補發收據,並與本中心核對地址是否正確(請先告知捐款人編號)或其他可查到您資料的資訊。
可以,請於劃撥單或授權書中註明收據要年度寄發(若是劃撥捐款,捐款人需自行保留郵局劃撥後的收據存聯,若收到年度收據有疑問時,才可與本中心核對)。
「認養人」以每月捐助固定認養費的方式,持續扶助特定的國內貧童或國外貧童,當兒童自立或經濟改善,本會將主動安排另一名貧童接受您的幫助。鑑於國內外生活水平不同,因此國內兒童認養費為每童每月1,000元,國外兒童認養費為每童每月700元。
「助養人」則未安排特定的受助兒童,而是以每月捐助300元的方式支持本中心扶幼工作,除了代墊兒童中斷之認養費,並作為本中心推展其他兒童少年福利服務的經費,包括為受助兒童暨家庭提供急難救助、獎助學金、親職教育與親子關係輔導、子女行為與心理輔導、醫療就診協助、育樂活動等服務,並視需求推展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收養監護權調查、早期療育等工作。助養人之捐款雖非運用在某特定兒童身上,卻能以支持追蹤輔導、成長營等服務的方式,嘉惠所有接受本中心協助的兒童